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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报案后,先由公安机关进行审查,再决定是否立案。若公安机关经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应制作《刑事案...
去公安局报案,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警方会予以立案,有机会挽回损失。因为银行卡内金额的取出有额度限制,犯罪分子前往取出资金需要一定的时间。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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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案是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一般需要向公安局侦探大队报案。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合同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通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方做出错误的意思,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欺骗对方当事人的财产,金额大的情况下,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处以处罚金的金额巨大或有其他重大情节的,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重大情节的,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处罚金或没收财产:(1)以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虚构、虚构、虚构、虚构、虚构、虚构、虚构、虚构、虚构、虚构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财产权证明其他人的实行合同的财产权的,对未履行合同的情况下的人进行财产的预付款的情况下,或者对事实行合同的财产的担保
报案后如何撤案由公安部门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执行。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没有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第一百八十四条需要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时,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原犯罪嫌疑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及其孳息、文件,或者冻结的财产,除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另行处理的以外,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第一百八十五条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以及案件移送机关。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
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实行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以下简称经侦局)、分局经侦大队和派出所三级办理,具体管辖分工如下:(一)经侦局管辖案件范围:1.只能由经侦局办理的27种案件,主要是案件复杂,如涉及证券类犯罪案件、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及涉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等特殊身份人员犯罪案件;2.涉案金额6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种案件:合同诈骗案、职务侵占案、挪用资金案,主要是根据案值大小来划分;3.市级行政机关及相关部门移送的经济犯罪案件;4.其他重大复杂的经济犯罪案件: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的案件、跨境、跨国犯罪案件;(二)分局经侦部门管辖案件范围:1.除只能由经侦支队办理的27种案件以外的其他经济犯罪案件;2.涉案金额为不满600万元人民币的3种案件:合同诈骗案、职务侵占案、挪用资金案。3.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的案件;4.区级行政机关及相关单位移送的经济犯罪案件;5.外国人犯罪案件。(三)派出所管辖案件范围:持有、使用假币案;妨害信用卡管理案;信用卡诈骗案;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持有伪造的发票案;假冒注册商标案;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非法经营案;职务侵占案(主体限定为一般工作人员,涉案金额不满30万元)。对不属于派出所管辖的案件,报案人可以到相关经侦部门报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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