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如果您不服从二审的判决,就向省高院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我国诉讼体制实行两审终审制度,即每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的,即告终结。 1、不服第一审法院判决的,可以向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例如:一审法院是县区法院的,可以向地市中级法院上诉;一审法院是地市级法院的,可以向省市高级法院上诉。 2、第二审的判决为终审的判决,不能再上诉。即如果第二审判决是由地市中级法院作出的,该判决即为终审判决。不能再向高级法院上诉。 3、如当事人对中级法院的生效判决不服,可以向高级法院申请再审。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的,高级法院会依法立案审理,并作出是否再审的决定。
1.向省高院请求再审,不等于已经启动了再审程序,正是启动再审程序需要法院作出再审裁定。2.申请再审一定要有再审事由,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未经质证的;主要证据法院未调查收集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3.如果没有上述法定事由,法院进行三个月内审查认为不符合再审程序启动条件的,可以裁定驳回再审申请。4.省高院让你找二审法院,也可能是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79条,第三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10人以上)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和上一级人民法院均可受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64人已浏览
694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3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