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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告知征地情况。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在征地审批前制作《征地通知书》,将拟征地的用途和位置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国土资源负责在...
国家征地流程包括: (1)建设用地预审。 (2)发布征地通告。 (3)开展征地调查。 (4)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5)组织征地听证。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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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报征,即向县市土地局耕保科提出征地申请。二.具体流程。1、申请,向局耕保科提出征地申请2、受理,耕保科受理,审查提高资料。3、告知,前期委托征地协议,制作建设用地申请表。4、召开征地事前听证会。5、确认面积、权利、地类、人口等。6、计算征地拆迁费。7、组织装订装订相关资料。8、向市里报告。3、要求和资料:1、区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请示和项目用地审查意见征收补偿配置费用标准的合法性和配置途径的可行性说明(附当地征收补偿配置标准的规范文件)2、建设项目征收土地一表一书四方案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新增建设用地及农用地转用.耕地占用计划文件。4、征地预定通知(征地预定通知)和听证记录(3家公司以上,以村为单位组织听证2家公司以下,以社为单位组织听证)5、项目立项报告和批准(批准.备案)文件。市级以上重点项目.由市政府或市级有关部门批准(批准.备案)的主要城市项目用地在5公顷以上.其他区县项目用地在7公顷以上时,应附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批准。
申请用地;受理申请并审查有关文件:;审批用地;征地实施;签发用地证书;征地批准后的实施管理;颁发土地使用证。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ZF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不同类别的土地的实际价值是有差异的,故此即使是在同一个地区,土地的征收标准也是存在差异的,故此在征地之前,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补偿方案,然后进行公布。公布的方式,必须是能让大多数的被征收者都能看到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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