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变更监护权的,协议变更的,双方同意变更监护权,变更后有利于子女生活的,可以通过变更监护权协议公证变更;诉讼变更双方未就变...
在我国放弃抚养权是不可以的,放弃子女抚养权的声明是无效的,抚养子女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是不能放弃的,父母应该抚养子女到成年为止,如果不尽抚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3、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全部负担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4、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5、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6、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7、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8、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有关于怀孕离婚抚养费,女方怀孕期间离婚,男方要给孩子多少抚养费并没有明确的数额规定。孩子生下来后,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6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