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未损害公共设施与建筑物;双方车辆损失在2000元以内;基本事实清楚,证照、保险齐全,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能私了,当事人...
根据相关规定,调解不是事故处理的法定程序。而新法中,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调解不再是诉讼的前置条件。根据《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交通法》第五章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什么事故可以私了有两个条件。第一没有造成人员身伤亡,第二当事双方对事实和成因没有争议。这两个条件都具备就可以私了或者自行解决。这种事故由于没有行政干预,是非常快捷的。在美国这个车祸叫做幸福车祸,为什么幸福呢没有警察干预,不进行行政处罚,所以感觉比较幸福,所以我们也实行了这个法规。但这里提醒一点要注意,完全没有责任这一方要有取证意识,防止负责任这一方反悔。北京是提前进入私了的地区,我们试行的这段时间内发现了这方面的问题,比如曾经有这样一起事故。后车追了前车尾,后车驾驶员下车跟前车驾驶员说我追了你的尾,我负全部责任,咱们可以到路边解决。前车驾驶员听信了后车驾驶员的这些话,把车开到了路边。而到了路边之后后车驾驶员说,是你溜车撞了我。所以造成这起事故说不清楚了。报警警察只能以同等责任来处理这起事故,这样前车岂不就吃亏了吗吃亏在没有让后车驾驶员写一份证据把我追了你的尾我负全部责任签了名字,签了名字之后再挪到边上去就不会反悔了。所以提醒车友一定要取证。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喜欢私了,也就是说怕麻烦,觉得去理赔就是浪费时间,宁愿把这些时间浪费在和对方车主争执上。结果是耽搁了理赔的时间,往往是两头得不到赔偿,苦水只能往肚子里咽了。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好不要私了,更不能忍气吞声。
可以赔偿的,交强险不考虑任何情形的,保险在限额内是会承担的,交警到了事故的现场,并为双方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双方私了达成了赔偿协议,再找保险公司理赔; 交强险免责不赔范围有以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 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保险公司对于发生的事故的损失,如果投保人缴纳了保费,履行了应履行的义务,那么就负有赔偿的义务,应当在投保人所投保的范围内给损失承担责任,超出的部分,保险公司可以不赔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37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28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