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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持土地所有权证等资料,向所在镇国土资源分支机构提出申请; (二)经镇国土资源分支机构和镇人民政府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市土...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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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申请; 2、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房子是否保持现状及有没有扩建等情况; 3、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需要登报说明遗失情况; 4、按当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携带资料前去补办。 在我国有关土地使用证管理的有关条例中,如果老房子土地使用证丢失了,在补办土地使用证的时候,首先需要当事人去当地的土地管理局,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办理挂失的手续,然后将自己遗失土地使用证的事件刊登在当地的报纸上,一个月后就可以进行补办了。
农村土地使用证过户流程有以下几点: 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张榜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 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 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 6、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 7、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农房科组织相关材料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持土地所有权证等资料,向所在镇国土资源分支机构提出申请; (二)经镇国土资源分支机构和镇人民政府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符合条件的发给流转批准书;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流转批准书后,按有关规定确定土地使用者,签订流转合同; (四)流转双方按流转合同约定缴纳土地流转有关费用后,持流转批准书、流转合同、地上建筑物合法证明等文件于签订流转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领取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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