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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附期限合同,是指附有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约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终止的合同。所附的期限就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将来确...
所谓附期限合同,是指附有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约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终止的合同。所附的期限就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将来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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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其中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之事实。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附期限合同中的附期限可分为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 1、生效期限又可称为始期,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发生效力的期限。该期限的作用是延缓合同效力的发生,合同在该期限到来之前,其效力处于停止状态,待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才发生。 2、终止期限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效力消灭的期限。附终止期限合同中的终止期限与附条件合同中的附解除条件的作用相当,故其又称为解除期限。 3、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可以是一个具体的期日,如某年某月某日;也可以是一个期间。
咨询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当事人个人信息; 2、咨询的具体事项; 3、就咨询事项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 4、咨询报告的完成期限与要求; 5、咨询报酬。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八百七十八条规定,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 第八百七十九条规定,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阐明咨询的问题,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仓储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货物的品名和品种; 2、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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