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知识产权包括了商标、专利、著作权等,对于各项知识产权国家均出台了相关专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进行保护,例如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各项法律均...
进行保护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一、及时注册商标和申请专利,取得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二、积极办理海关知识产权备案,并参与商标、专利审查过程的异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国对互联网上的著作权问题并不是无法可依,现在我国对此已逐步完善.你所遇到的情况完全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而且我需要了解的是你运行的网站是何时上传互联网的,你们又是何时与德国合作商签订的独家使用合同.另外,如果需要起诉的话,你们需迅速对你们和另一家网站内容进行公证以保全证据.因为网上资料随时都可能变更,如果你们的措施不及时证据取不到,将为诉讼带来巨大困难. 如果需要可及时与我联系.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海关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分为依申请保护和依职权保护两种模式。两种模式的差异主要体现在海关介入的程度和权利人承担的义务有很大的差异。 (一)依申请保护依申请保护,是指海关对根据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申请发现的侵权嫌疑货物予以扣留的措施。依申请保护有以下特征: (1)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后可以直接向口岸海关申请扣留,不必事先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备案; (2)海关不负责对侵权嫌疑货物的进出境进行监控; (3)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向海关提供相当于侵权嫌疑货物价值的担保; (3)海关无权对货物的侵权状况进行调查。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后,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扣押。如果人民法院未能在海关扣留货物后20个工作日内通知海关协助扣押,海关应当放行被扣留的货物。可见,依申请保护模式与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关于海关中止放行的规定基本一致。由于在依申请保护模式下,海关不会主动采取制止侵权货物进出口的措施,所以,依申请保护模式也被称作“被动保护”模式。 (二)依职权保护依职权保护,是指海关在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过程中,对其发现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进出口货物主动采取的扣留和调查处理的措施。“依职权”一词来源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的拉丁文ex-officio.依据职权保护有以下特征: (1)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事先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备案; (2)海关发现涉嫌侵犯备案知识产权的进出口货物,应当中止放行,并书面通知有关知识产权权利人; (3)知识产权权利人要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4)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提供的担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 (5)海关有权对货物的侵权状况进行调查和认定;对不能认定货物侵权状况的,海关应当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扣押; (6)海关对其认定侵权的货物,有权予以没收并对侵权货物的收发货人给予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还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 (7)对没收的侵权货物,海关有权依法进行处置。在依职权保护模式下,海关有权主动采取制止侵权货物进出口的措施,所以,依职权保护模式也被称作“被动保护”模式。
知识产权保护的概念:随着知识产权在国际经济竞争中的作用日益增加,越来越多的国家制定和实施了知识产权战略。面对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趋势和中国在开放条件下面临的知识产权形势,中国必须加快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保护国家技术安全,促进国内自主创新能力,防止跨国公司滥用知识产权。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和新技术革命的到来,世界知识产权制度发生了显著变化。特别是近年来,科技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强,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知识或智力资源的占有、配置、生产和应用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专利的重要性日益突出。2016年4月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表示,要着力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格局,加快形成强大的知识产权保护合力。据报道,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知识产权本身涉及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等领域。其保护的权利内容和边界各有特点;保护手段涉及注册、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裁判、仲裁调解等。,客观上需要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格局。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1人已浏览
222人已浏览
377人已浏览
3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