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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设立居住权主要是为了实现物尽其用,保护居住权人的基本生活,而不是为了让居住权人赚钱。 因此,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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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当事人约定了可以出租给他人的,那么是可以的;如果没有约定,则不能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目前是不可以的。 我国现行生效的法律没有居住权这一项权利,通过租房或者申请公租房只是取得了居住的权利。是否能够迁入户口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条件确定,具体办法由各省进行规定。 至于民法典生效后,居住权得到法律上的认可,到时是否可以根据居住权迁入户口,还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或者政策出台才可。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房屋所有人可以为他人设立居住权。 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与居住权人通过合同设立或者房屋所有人通过遗嘱赋予当事人居住权,即居住权人有权对他人的住宅享占有、使用。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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