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一个人可以同时是两家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吗

2024-10-01
的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位财务管理者同时承担多间公司的财务责任,并且在这些公司内分别展开财务管理工作的现象相当普遍。这样做不仅能显著提升财务管理从业者的劳动报酬,亦有助于各家公司有效应对财务压力紧张的状况。毫无疑问,此类情形确有其可能性。 我们同样也需要认识到这其中所蕴含的潜在风险。首先,作为多家公司的财务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时间管理,确保能够及时解决各类财务问题,否则将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负面影响;其次,一人兼任多间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可能引发利益冲突问题,例如涉及税务漏洞、财务洗钱等方面的问题,甚至包括重复采购和分包等问题。

相关法规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二百一十六条 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