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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合同,双方明确表示不续约,并不会产生其他后果。续约属于意思自治的范围,双方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续约。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三...
租房合同到期可以跟出租人协商,再次签订租房合同。对于续签的租赁期限,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并不是续签时必须签定为租赁期限为一年的租房合同。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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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定期租赁中,只要出租人没有收回租赁物的意思表示,也没有收回租赁物的实际行为,并且仍然继续收取租金的,就表明双方租赁关系继续存续。但由于此时的租赁期限无法固定,故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你先前订立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至2007年12月31日届满后,你继续使用房屋并支付租金,出租方未持异议,应视为双方以实际行为表明租赁关系继续存在,属于默示更新的情形。依照《民法典》规定,你们签订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原合同没有到期,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 收购并不影响继续承租,买卖不破租赁,租赁期内擅自涨价属于违约行为,你可以要求继续执行原价格,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支付你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租房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的,承租人可以直接退租,退租时应当保证租赁房屋没有损坏,此时可以要求房东退押金。如果没有直接退租继续使用租赁物的,房东对此也没有异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的续租。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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