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有哪些

2022-11-05
1、直接送达。登记管理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并由其负责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其负责人拒绝签名和盖章的,由案件承办人员在《送达回证》上注明。 2、留置送达。在适用留置送达时,应当注意:①留置送达的条件是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②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签收事由和日期; 3、邮寄送达。当登记管理单位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时,也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采取邮寄送达时,应当注意:①在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才能采用邮寄送达;②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