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股东名册的法律效力有以下内容: 1、股东名册的权利推定效力。在与公司的关系上,只有在股东名册上记载的人,才能成为公司股东。 2、股东名册具有...
一、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各股东所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东名册的法律效力: 1、股东名册的权利推定效力,只有记载在股东名册上的人,才是公司股东; 2、股东名册具有对抗效力,股权转让如果未进行名义更换,就不可以对公司行使股东权; 3、股东名册具有免责效力,公司向股东发出会议通知、分配红利、分配剩余财产等,如果股东名册上记载不准确以致股东不能收到通知的,公司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第二、三款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股东名册的法律效力: 一是权利推定效力,在与公司的关系上,只有在股东名册上记载的人,才能成为公司股东; 二是对抗效力,即使具备适法的原因及方法而受让股份,如果未进行名义更换,就不可以对公司行使股东权; 三是免责效力。由于股东名册具有权利推定效力,股东名册上记载的股东具有形式上的股东资格。
股东名册的法律效力: 一是权利推定效力,在与公司的关系上,只有在股东名册上记载的人,才能成为公司股东; 二是对抗效力,即使具备适法的原因及方法而受让股份,如果未进行名义更换,就不可以对公司行使股东权; 三是免责效力。由于股东名册具有权利推定效力,股东名册上记载的股东具有形式上的股东资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