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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第五款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并处;情...
1、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罚款:(一)走私国禁止出口的二级文物不足三件,或者三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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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文物罪的犯罪构成包括:1、侵权对象是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其中禁止出口制度。.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海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督、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的,即明知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仍然决定非法携带、运输和邮寄出国(边境)。过失不构成本罪。
1、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具体是其中的禁止出口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督,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出国(边)境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亦可以是个人。 4、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为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仍决意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出国(边)境。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走私文物罪一般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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