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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新出的法律,上班路上受伤算工伤。...
需根据疾病发生的原因确定,若不是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则不属于工伤。是否属于工伤,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因此可向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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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按照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约定,要求保险公司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 2、肇事车辆逃逸,如果能交通部门能确定肇事车辆牌号,那么你们可以首先要求为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承担交强险的保险理陪责任; 3、如果是在下班的途中遭遇车祸身亡,依法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亡)认定后,要求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4、以上三种赔偿或者补偿,你们都可以同时获得。 5、我代理了同样的案件,并获得法院的支持。
1、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2、工伤赔偿的内容有,残疾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还有就业补助金,主要是这三金,其他的还有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住宿费用、营养费等等
如果符合如下情形,属于工伤,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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