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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离婚后还要办理离婚手续吗

2021-01-28
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后,当事人再婚不必再去其他相关机关办理离婚证明。这是因为民事判决书是由人民法院行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执而制作的法律文书,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已经生效对当事人以及整个社会都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其表现就是当事人必须执行判决,社会上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也必须承认判决并附有协助执行判决的义务。所以当事人可以以判决书为据,办理户口分立等事宜,并可以用此来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   所以,如果在离婚的时候需要补偿款的,但是对方又确实没有财产支付补偿款的那么可以由双方协商,毕竟事实就摆在那里,双方可以互相理解一下,即使法律强制执行对方也没钱支付,只有故意不支付的才能让法院的强制执行生效。

相关法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出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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