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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进行补充鉴定:1、委托人增加新的鉴定要求;2、委托人发现委托的鉴定事项有遗漏;3、委托人在...
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可以做伤残等级鉴定,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可以做伤残等级鉴定,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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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等级鉴定是有鉴定时机的限制的。以交通事故损伤举例:以原发损伤评残的,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尽早评残,比如肋骨骨折,器官的破裂修复、切除,截肢等情况。以器官功能情况评残的,一般至少要在伤后3-6个月以后评残,比如视力、听力障碍,四肢功能障碍;而且四肢骨折导致功能障碍的,还需要根据是否有手术内固定,有一些地区要求内固定取出以后才能鉴定,有一些地区要求内固定不能达到关节腔才能鉴定,这一点需要去鉴定机构具体咨询。中枢损伤的(颅脑、脊髓),至少需要在伤后6-12个月以后,损伤基本稳定以后才能鉴定。
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 法律依据【交通事故鉴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机 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其评定的国家标准是2002年3月1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以下简称《交通伤残国标》) 一、评定时机: 《交通伤残国标》3.2条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治疗终结为准”。一般来讲,提前评定可能导致伤残等级增高,损害赔偿义务人的利益;延后会使伤残等级偏低,损害伤者利益。所以,应当在治疗终结后及时评定。所谓治疗终结,一般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治疗终结不等于康复。
根据你情况,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们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时需要伤者本人带上身份证复印件,病历,片子等。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和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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