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挪用合伙财产首先可以要求返还并赔偿损失,严重的话,还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
我国合伙企业法第49条第1款已经对将合伙人除名的法定事由进行了明确限定。即:“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个人与商事合伙的主体有所不同。个人合伙的主体并不限于自然人,还可以包括法人。《民法通则》关于“个人合伙”尽管是在“公民”一章里加以规定的,但同时又在第五十二条中规定了法人型合伙,即“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见,“个人合伙”的很多法律特征与自然人相近,个人合伙通常是作为自然人从事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特殊形式出现的,但我国法律也承认法人参与非法人型联营的合法性,并依照个人合伙的原则规定了非法人联营合伙人的权利义务。至于“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并且“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必须是自然人,而且还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同时,需要强调的是,依《合伙企业法》第十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此,对于合伙企业,并不是所有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均可成为合伙人,像国家公务人员、法官、检察院、军事机关工作等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也不能作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二、商事合伙必须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个人合伙则不需要如此的法定程序,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当事人间临时性的合伙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商事合伙的合伙人之间必须签订书面的合伙协议,这是合伙企业成立的法定要件,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则该合伙企业在法律上实际并不存在。个人合伙的书面合伙协议并非合伙成立的法定要件,因此,即使是当事人间的口头协议也产生合伙关系成立的效力。当然,从举证方便的角度讲,当事人采取书面形式约定个人合伙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是比较妥当的选择,以免日后产生纠纷时造成举证困难。 第四、从主观上,商事合伙必须具有营利的目的。而一般的个人合伙则不需要受到合伙目的上的限制。个人合伙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既可以从事营利活动,也可以从事非营利活动,如自然人之间完全可成立合伙组织进行公益事业等。 第五、商事合伙必须是合伙企业,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企业名称,个人合伙则不限于企业形式,也并不一定有名称。另外,商事合伙必须拥有自己的商号,并且在商号的名义下进行活动。而个人合伙不受此限。实践中一般来说,个人合伙并不到工商局注册字号,仅凭合伙契约约束合伙各方;商事合伙则会到工商局注册字号,明确从事商事活动,这是两者最明显的区别。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法律上对商事合伙的规定比个人合伙要严格的多。商事合伙强调的是作为商事组织的稳定性和营利性,而个人合伙则侧重灵活、简便的特征。
合伙开店被合伙人骗的处理办法如下:1、合伙开店被合伙人骗了,可以先找合伙人进行协商处理,要求合伙人将自己被骗的财物予以返还;2、合伙开店被合伙人骗了,若被骗金额达3000以上,可以报警处理,若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根据相关办理过程追究其刑事责任;3、合伙开店被合伙人骗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合伙人返还合伙的相关财物。
我咨询了法院,法院说我没有起诉权,合伙投资协议上没有我的名字,工程正在修建中,还看不到效益,我们家都是贷款,借款来投资的,现在是负债的,老公说离婚可以,但要等工程完工在说钱的事,我们找中间人协调了三次,第一条件是一次性给我多少钱,可以分期3到4年付清,第二条件是我与老公的共同财产股份各一半分开,我参加工程管理,可老公当场表态同意,可下来就不同意了,反口了,换个角度,我同意一次性了断分期付款3到4年给他,可他还是不同意,太霸道无耻之徒,我该怎么走法律程序?伤心欲绝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61人已浏览
298人已浏览
441人已浏览
6,2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