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可以追责。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
1、可以追责。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当事人无权私了,国家机关发现后,仍可依法追究行政或者刑事责任。如果是民事责任,如果双方达成的协议是自愿的,没有显失公平,事后不得反悔。但是,如果因为当时无法预知的损害,事后发现的,可以就该损害继续要求肇事者承担责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在获得工伤赔偿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但已获得第三人侵权赔偿的,工伤赔偿项目范围有限,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器具辅助费、丧葬费等重复性赔偿项目不再支付,地方法院实施的重复性赔偿项目范围不一致。但对已获得工伤赔偿待遇的,并未免除第三人侵权人对已支付工伤的重复性赔偿项目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先获得工伤赔偿待遇的,不影响侵权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人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在获得工伤赔偿后,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
可以。如果公安机关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后,又发现其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但原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违法行为性质严重已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当然适用。行政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应将其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或者移送有权处理的主管机关、部门办理,无需撤销行政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5人已浏览
203人已浏览
255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