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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跟对方是无法进行协商吗?你的伤势如何了呢?这个情况建议你在医生的指导下去做相关鉴定,确定赔偿数额。是否能赢官司,要看你的请求是否有事实及...
只要是打官司都很麻烦,但是轻微伤打官司是很必要的选择,有利于受害者后续的维权以及赔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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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大致我已经了解,就你咨询的情况我要和你核实几个问题,以便于具体给你合理的分析建议: 当时受伤主要伤在哪里,何时发生,花了多少医药费,对方多大年纪?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案件关键信息无法确认。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因此如果依法不符合刑事法律规定的情形,不会被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如果鉴定为轻伤以上的,通常情况下可以认定为故意伤害,并且依法进行相应的刑事附带民事责任处理。
轻微伤害不是谁说了就算的,需要专门的伤情鉴定机构鉴定结果开出相关证明,来证明是否构成了轻微伤。 如果是你造成的,建议积极协商处理,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 对方要求不合理的话,可不支持,让其通过法律途径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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