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执行完过程了还能恢复之前那些记录吗

2021-11-15
终止执行案件,申请人依法再次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设立恢复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二十条的有关规定,明确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止执行并结案,因撤销申请而终止执行后,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期限内再次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关于执行案件立案和结案的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程序在一定期限内不能继续执行。人民法院根据规定裁定终止执行程序的,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确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向原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原执行依据;(二)终止执行裁定;(三)重新执行申请;(四)当事人的工商登记资料或者自然人户籍资料、经常居住地等文件;(五)被执行人确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据材料。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