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工程款多付发包方可以向承包方主张返还,双方可以就多付的工程款进行协商沟通,承包方拒不返还的,发包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承包方构成不当得利要求...
1、如果建筑工程质量合格,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的结算工程价款进行结算。 2、如果建筑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分两种情况处理: ( 1)可以修复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应积极退回多付的工程款。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应积极退回多付的工程款。
垫付工程款的处理是,根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当事人对垫资及其利息有约定,请求按照合同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当予以支持。 如果建筑工程质量合格,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的结算工程价款进行结算;如果建筑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分两种情况处理:可以修复的,修复后经竣工验收合格,应由承包方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不合格的,将不支付承包人的工程价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74人已浏览
232人已浏览
307人已浏览
3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