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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当事人未亲自到场办理婚姻登记、借用或冒用他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婚姻登记机关越权管辖、当事人提交的婚姻登记材料有瑕疵等。在结婚登记程序存在...
被判定无效婚姻后,如果之后双方符合结婚条件,男女双方准备好相关材料,按照下面的程序办手续: 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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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的夫妻需要携带下述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结婚: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4、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10月7日,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认定未办理结婚登记按习俗结婚的行为无效,判决女方父母返还给男方彩礼 1.1万元。 今年农历六月初 六,许女经媒人介绍,与秦男相识,并确立婚约关系。相识一个月后,在媒人的催促下,双方于农历七月初九按照当地习俗举行结婚仪式后共同生活。因秦男未满法定年龄,故双方未领取结婚证,在同居前及同居期间,依照当地农村风俗习惯,秦男共付给许女及其父母彩礼、见面礼、磕头礼、上车礼下车礼等共计 1.8万元。由于双方以前了解不多,加上双方年龄差别大,以致双方“婚后”不满半个月许女就外出打工,不愿意与秦男共同生活。在多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秦男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要求许女退还彩礼 1.8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许女与秦男未办理结婚登记按照习俗举行结婚仪式后同居生活,该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男方给付女方彩礼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对于该财物的处理应以最终实现的结果而定,酌定返还。秦男与许女虽然按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但两人未办理结婚登记,其“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秦男所给付许女的彩礼应酌情返还。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10月7日,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认定未办理结婚登记按习俗结婚的行为无效,判决女方父母返还给男方彩礼1.1万元。 今年农历六月初六,许女经媒人介绍,与秦男相识,并确立婚约关系。相识一个月后,在媒人的催促下,双方于农历七月初九按照当地习俗举行结婚仪式后共同生活。因秦男未满法定年龄,故双方未领取结婚证,在同居前及同居期间,依照当地农村风俗习惯,秦男共付给许女及其父母彩礼、见面礼、磕头礼、上车礼下车礼等共计1.8万元。由于双方以前了解不多,加上双方年龄差别大,以致双方“婚后”不满半个月许女就外出打工,不愿意与秦男共同生活。在多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秦男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要求许女退还彩礼1.8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许女与秦男未办理结婚登记按照习俗举行结婚仪式后同居生活,该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男方给付女方彩礼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对于该财物的处理应以最终实现的结果而定,酌定返还。秦男与许女虽然按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但两人未办理结婚登记,其“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秦男所给付许女的彩礼应酌情返还。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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