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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因身体状况不适合在监狱或者其他关押场所执行的罪犯,经过法定的程序,采用暂时不关押而在监外执行刑罚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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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又犯罪的,被收监羁押,未执行刑期及新犯罪判决刑期合并计算执行。
1、脱管漏管现象严重。从去年开展的专项行动来看,有关数据显示,重庆去年发现脱管、漏管的监外执行罪犯1500多人,占监外执行总数的12.9%。且从近几年来重庆开展专项活动数据显示,脱漏管成为监外执行中的“顽症”。 2、再犯罪现象突出。就笔者所在地区来看,2006年监外执行罪犯涉嫌再犯罪的10人,约占监外执行罪犯总数的5%;2007年2006年监外执行罪犯涉嫌再犯罪的17人,约占监外执行罪犯总数的8%,监外执行罪犯重新犯罪比率越来越大。
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算刑期,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 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 刑罚时,暂时釆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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