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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
如果受害人遭受了轻微伤,其误工费=误工时间×平时工资收入。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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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是属于停职留薪期间,工资按照原标准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车祸轻微伤的误工日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可以由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日期来认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
受害人被打成轻微伤,赔偿误工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误工时间; 2.无固定收入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 3.无固定收入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同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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