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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具体如下: 1、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无效; 2、董事、经理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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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标的抢注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恶意抢注的定义:以获利、干扰等为目的,并且使用不正当手段来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
法律中规定哪种属于无效商标? (一)注册商标使用了禁止用作商标的标志 《商标法》第10条规定了禁止用作商标的九项标志,包括国家及国际组织的名称或标志、官方标志或印记、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标志等等,这些标志如果被注册为商标,或者注册商标的构成要素中如果含有这些禁用标志中的任何一项,一经发现,该注册商标就应当被宣告无效。 (二)注册商标缺乏显著性 显著性是商标获得注册的必备条件。《商标法》第11条禁止仅仅将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以及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特点的标志作为商标注册。但这些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除外。第12条规定三维标志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但具有功能性的三维标志不得注册。这些标志本身所具有的通用性使其不宜具备商标注册的显著性条件,因而,这类标志如果在没有获得显著性的条件下被注册为商标,一经发现,就应当被宣告无效。 (三)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 主要表现为虚构、隐瞒事实真相或者伪造申请文件及有关文件进行注册的,如申请人伪造营业执照、涂改经营范围等。 (四)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他人在先的合法权利是指申请商标注册时,他人已经在先取得的权利。注册商标如果与他人的在先权利相冲突,则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因而应当依法宣告无效。注册商标与他人在先权利相冲突的情形,主要包括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或者与他人的肖像权、姓名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商号权、地理标志权、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和包装装潢权相冲突。那么如何判断是否与在先权利冲突。标申请人可登录中国商标网进行商标查询,以判断是否相同或近似。
无效婚姻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婚姻无效。 在我国,无效婚姻主要有三种情形,分别为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以此认定婚姻无效后,该婚姻从开始时便无效,因此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并且认定婚姻无效后,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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