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工作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就是否申请抗诉或者申请向人民法院发送检察建议提出建议,并报领导小组审定:(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
各级税务机关的行政应诉工作适用本规程。各级税务机关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的,参照本规程相关规定执行。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并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税务机关应当做好最后陈述,坚持答辩意见,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判。
在法庭辩论中,税务机关应当在法庭主导下,从以下方面发表辩论意见:(一)是否认可法庭总结、归纳的争议焦点问题;(二)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效力、适用依据和程序规范等争议焦点问题,阐明作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三)反驳对方当事人关于争议焦点问题的意见。如果发现案件事实尚未查清的,税务机关可以申请恢复法庭调查。
在法庭辩论中,税务机关应当在法庭主导下,从以下方面发表辩论意见:(一)是否认可法庭总结、归纳的争议焦点问题;(二)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效力、适用依据和程序规范等争议焦点问题,阐明作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三)反驳对方当事人关于争议焦点问题的意见。如果发现案件事实尚未查清的,税务机关可以申请恢复法庭调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0人已浏览
209人已浏览
466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