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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有土地上》的规定,房屋征收管理部门与被人协商的问题,如果的产权是共有的,与所有产权人协商,协商确定后签订补偿协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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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房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方法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而且拆迁公房实际上也是按照拆迁个人住宅的补偿政策,一视同仁的对待的,意思就是公房拆迁的补偿金的计算方法由当地的人民政府部门自行制定,然后补偿款的分割也是遵循一人一份,平等分割的原则的。
关于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主要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分割。在这个问题上,承租人在下列特殊情况,可以享有拆迁补偿多些: (一)可以酌情多分配的: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见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租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3)对公租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二)有两处以上公租房承租人的,其对各处被拆迁公租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
依据《国有土地上》的规定,房屋征收管理部门与被人协商的问题,如果的产权是共有的,与所有产权人协商,协商确定后签订补偿协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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