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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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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其特征是: 一、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刑法分则具体规定的某种犯罪。 二、犯罪未达目的。 三、未达犯罪目的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 ①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如拿刀对准被害人。 ②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造成犯罪的结果的行为。如举枪瞄准被害人。 ③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客体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相比的话,当然中止犯要比未遂犯的性质轻很多,因为中止犯内心对国家法律制度还是有所敬畏的。对于未遂犯,司法机关不会直接免于追究刑事责任,但中止犯是有可能不会被判刑的。
1、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刑法分则具体规定的某种犯罪。这是犯罪分子在犯罪预备结束后的犯罪行为第二步的开始,如盗窃犯准备好了撬门销的工具,掌握了既定人的活动规律,上门撬锁,其犯罪分子具体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行为应从决定上门撬锁时开始,即已着手实施犯罪。 2、犯罪未达目的。犯罪分子着手实施犯罪,但未达到预期的盗窃目的。如盗窃犯在撬锁时,由于所准备的撬锁工具不好而未撬开锁,或者撬开锁后进入室内发现没有值钱的东西可窃,或者是听见有人行走的脚步声而溜走等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等情况而未达到盗窃犯罪的目的。 3、未达犯罪目的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这里所说的是因“意志以外的外因”,是指不是由于犯罪分子自己的认识决定的原因,即主观因素,而是由于客观因素而使犯罪分子目的未达到,如盗窃犯在撬保险柜时因自动报警器报警落慌而逃等。 犯罪未遂包括两种类型: ①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以致犯罪没有得逞。 ②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能犯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不能犯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或行为手段或行为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备得逞的客观可能性。对未遂犯的刑事责任,刑法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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