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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认为拆迁补偿款过低的,可以和进行拆迁的单位进行协商,但需要采取合法手段合理表达自身诉求。 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
房屋拆迁补偿过低,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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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补偿款不满意的,被征收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1、房屋拆迁补偿款太低被拆迁人可以与拆迁人就补偿数额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沟通未果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应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就补偿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根据法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据此,你们可依法主张足额的补偿与安置,如补偿过低,建议你们可积极启动法律程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希望以上解答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后续问题,建议你可直接来电或通过qq在线详细说明,以便更全面的帮你解答。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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