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
《《关于处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有下列情形的组织,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经常聚集在一起,通过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地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海外黑社会组织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容忍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况严重,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黑社会性质犯罪是指组织、领导和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恶势力犯罪组织的认定有一定的标准。通常犯罪人数超过三人,有重要或固定成员,通常有明显的主要成员,是有计划、有预谋的犯罪实施。根据《关于处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的规定,恶势力是指经常聚集在一起,通过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地区或者行业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人民、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三人以上,聚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包括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留、敲诈勒索、故意破坏财产、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3人已浏览
538人已浏览
301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