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罪犯被撤销假释后,其已经执行的假释考验期限能否折抵刑期刑法第八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缓刑考验期限,应当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谓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它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提出上诉、抗诉的一审判决的法定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羁押时间不可以折抵缓刑考验期。 2、能折抵刑期的必须是犯罪嫌疑人最终被判处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相关刑罚,而缓刑的考验期是从法院的判决书生效以后开始计算的,如果考验期内没有任何违法行为,是可以不执行原判罚的,所以羁押时间不可以折抵缓刑考验期。
羁押时间不可以折抵缓刑考验期,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法律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刑法第八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此款“未执行完毕的刑罚”,是指从罪犯假释之日起算的剩余刑期,还是指从撤销罪犯假释之日起算的剩余刑期、理解不同。司法实践中,大多把从假释之日起算的剩余刑期作为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即已经执行的假释考验期限不予折抵刑期。理论界也大多认为,已经执行的假释考验期,与自由刑本身性质不同、不能折抵刑期。但也有人认为,假释仍是在执行刑罚,罪犯的假释考验期应予折抵刑期。从我国刑法规定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应遵守规定的实质内容看,其与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应遵守规定的内容完全一致,它仅是对罪犯某些行为予以规范,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等,罪犯的人身自由并没有受到严格限制,实体权利未被剥夺,根本不同于自由刑。缓刑罪犯被撤销缓刑的,其已经执行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折抵刑期。因假释和缓刑罪犯在考验期限内遵守的规定毫无差异,缓刑考验期限不能折抵刑期,所以假释罪犯被撤销假释的,其已经执行的假释考验期限也不应予以折抵刑期。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2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2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