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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保意向函如果可以明确债务人无法履行到期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相应担保责任的内容,就具有保证合同的性质。就相当于是保证合同。 (2)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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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保证担保函不必须签订保证合同。债权人认可担保人的担保能力、担保人签订担保协议的担保函生效,担保合同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可以是单独订立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四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一般而言,有担保函就不需要担保合同。 担保函与担保合同,从法律效力角度,没有什么区别。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
有保证担保函不必签订保证合同。债权人认可担保人的担保能力、担保人签订担保协议的担保函生效,担保合同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可以是单独订立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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