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
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可包括: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来说,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可包括: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起诉离婚时需提供的证据包括以下几种: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三)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4、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起诉离婚的时候,一般说到对方不去,往往都是指被告一方在开庭的时候不出庭,这样很显然会影响对案件的处理。不过从《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来看,此时就算被告不出庭,也不会因此就让离婚案件得不到解决,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对案件作出缺席判决。
1、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2、财产、经济状诉的证明,即财产性质,来源、发票、清单及债权债务凭证,有储蓄的,应提供数额、帐号、户名、存入日期、种类、银行存折持有人等证明材料,或能起证明作用的其他有关材料。如财产转移,应作说明和提出证据,包括原、被告的经济状况及其证明;3、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4、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5、住房的性质(公房、私房、联建公助房等)、户名、面积、间数、常住人口等情况;6、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还应有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8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304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