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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技巧啊先办理工伤赔偿办完后,再起诉肇事方,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赔偿反之的话,工伤只给你支付与工伤的费用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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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可以选一个,也可以选两个,由老人的子女共同协商决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每一个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凡下列情况者,按照以下规定办理:(一)凡本选区外出的选民,一般仍应当由原选区核对后列入选民名单。如果本人不能返回原选区参加选举的,可以依法委托办理。如果本人愿意在外出所在地参加选举的,也可以按照当地选举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持选民资格证明就地进行选民登记。(二)凡本选区外来的选民,一般应当回原选区参加选举。如果本人愿意参加现居住地或者现工作地的选区选举的,应当按照当地选举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持选民资格证明到现居住地或者现工作地的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如果外来的选民已经在现居住地或者现工作地的选区参加上一次选举的,经现选区对其资格核对后,可以继续参加选举。(三)离、退休人员可以参加户口所在地选区或者所属单位选区的选民登记,居住在外地的也可以持选民资格证明参加现居住地选区的选民登记。(四)在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人民解放军驻地方的军代表,在地方院校学习的军队干部、战士,可以参加所在地选区的选民登记。(五)旅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期间在国内的,可以参加原籍地或者出国前居住地的选民登记;台湾同胞在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期间在本省工作的,可以参加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选民登记。
个人认为,按照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在并不存在该条例第四条规定的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的前提下按下述结论处理:工作8年,按照上述条例第三条的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也就说,满一年后才有休年假,真正享受年假的是七年,每年5天,合计是35天。根据上述条例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上述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根据上述条例第七条规定: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结论,你单位应当补偿的金额=35天*职工日工资*3(*是乘以的意思)就算你的工作属于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也只能跨一个年度,也就说,只有一年的年休假可以在今年补回来,单位也应该补偿30天*职工日工资*3(*是乘以的意思)补充说明,这种情况下,个人认为,应当属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按照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是不受时效限制的。所以不是只有2年能追回来其余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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