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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 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 2、《刑法》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
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一种刑罚。拘役的执行一般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拘役的刑期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的刑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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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于其犯罪行为情节较轻,社会危险性不大,因此在执行期间,允许其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
拘役的执行机关与适用机关不同,其适用机关是指能够适用拘役判决的机关,即人民法院。而执行机关是指判决后要执行拘役的机关,在我国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值得注意的是,就近执行并非泛泛而谈,它具体指的是由受刑人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立的拘役所执行。需要说明的是,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同,这是因为这些人享有每个月探亲待遇,每个月可以回家住一到两天,并且如果参与了劳动,可以获得适当的劳动报酬。另外,拘役期限是否可以无限制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根据我国《刑法》第42条的规定,拘役的期限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如果数罪并罚,即有两罪被判处拘役,则两者的总刑期不能超过1年。先前有被羁押的,羁押1日可以折抵刑期1日。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适用对象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 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3、在我国刑法分则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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