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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若该房屋是仅有的住房,离婚房产评估流程是不会支持出售或拍卖房产的,因为基本的住房需求,必须得到保障,离婚时一般均...
诉讼过程中的房产评估,需要经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申请才能启动。若当事人之间能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的,则可以立即启动评估程序;若无法协商选定的,则由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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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过程中的房产评估,需要经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申请才能启动。若当事人之间能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的,则可以立即启动评估程序;若无法协商选定的,则由组织摇珠程序,在入库法院的评估机构中,通过摇号的方式随机选定,然后再由评估机构安排工作人员亲临房产进行勘察,由此对房产价值做出专业的评估。如果是在诉讼程序之外,当事人需要对房产价值做评估的,可以自行选定具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司法实践中,对房产的分割不一定需要进行评估程序。因为如果双方能协商确定房产价值的,就能以此作为相关款项的计算基础。只有在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需要对房产的价值进行评估。
在处理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所的房产案件中,经常遇到原、被告双方对诉争的夫妻共同所有的唯一房产各自主张所有权,在此情形下,应由法院依职权委托评估,然后将诉争议房产判归一方所有,由取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对价。法院应依职权委托评估,然后将诉争议房产判归一方所有,理由如下:其一,从评估的方式方法看,虽然对房产价值之评估在实务中多依据当事人申请,但并未当然排除特定情形下的法院依据职权进行评估之情形(如对涉及国家、集体等社会公共利益时法律已确规定可依据职权进行评估等);而解释二第二十条中“……(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之规定亦表明该解释条款制定时最高人民法院亦未排除法院在特定情形下可依据职权对上述房产进行评估的情形。
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若该房屋是仅有的住房,离婚房产评估流程是不会支持出售或拍卖房产的,因为基本的住房需求,必须得到保障,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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