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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合同,要当事人完全自愿并且不损害他人、集体和国家的利益。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双方之间存在有效的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尚未全部履行完毕; 3、解除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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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合同,要当事人完全自愿并且不损害他人、集体和国家的利益。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一、任何权利的行使都应以不违法为前提,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不例外。应满足以下条件: (1)协商解除的须为双方依法建立的合法劳动关系。这是因为如果双方非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动合同无效,也就无解除一说; (2)劳动合同双方均有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3)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须在劳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之前进行。这是因为劳动合同一旦履行完毕,已无解除的必要; (4)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要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且不违反法律强行规定。 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关于经济补偿适用范围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该条是将劳动者首先提出解除动议的情形排除在经济补偿的适用之外。这主要是考虑到实践中有的协商解除是劳动者因跳槽提出的,此时,如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太合理。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条件,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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