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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由第一审法院执行;对于调解书、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则由被执行人住所地...
强制执行的话只有完成了,我拿到执行款了才要收强制执行费用吧?一般是多少呢? 执行费原则上是由被执行人出的,也可以双方协商。所以可以先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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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执行的判决 (一)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 (二)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包括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全部或部分。 (三)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没有能力执行的,不构成本罪。 (四)情节严重的行为。是指下列行为;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一、通过协商和解,由法院作出裁决,决定债务人可延期执行。二、当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1、携带法院的裁定书(或调解书)和身份证,到做出裁定书或调解书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法院审查申请求强制执行文件材料,决定是否立案; 3、法院决定立案,申请人向人民法院交纳执行费用; 4、法院进入执行程序。通知被执行人按照裁定书或调解书履行(必要时可以采取扣押、查封、冻结、拍卖被执行人的财、物)。 5、人民法院执行中止或终结。查明被执行人确实无力承担履行能力的,可以作出执行中止的决定;被执行人履行执行标的的,执行终结。 6、人民法院通知申请人执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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