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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尔被家庭暴力,可以认定为家暴吗

2023-08-31
1、男女结婚后,因为共同生活产生矛盾偶尔发生争执,一方性情偏激的话可能会实施家庭暴力。不过,因为不是经常性地遭到家庭暴力,所以有些人便以为无法认定为家暴。那么,这是否属于家暴,可以先跟一般争吵区分。 2、实际中,家庭成员之间偶尔的打闹、争吵,未给对方造成人身自由、身心健康等方面的侵害,属于一般的争吵,不构成家庭暴力。 3、反之,只要给受害人的身体、精神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后果,即会被认定为家暴。所以,只是偶尔或者经常性地遭受家庭暴力,不是构成家暴需要具备的条件之一,所以不影响家暴的认定。 并且,认定为家暴的可以分为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 1、身体暴力 (1)一方殴打另一方致死、致残、重伤的; (2)夫妻间经常性的拳打脚踢、咬、扇耳光等人身伤害或者羞辱行为; (3)妇女在孕产期间遭配偶殴打的; (4)由第三者介入对配偶的身体伤害行为等。 2、精神暴力 (1)冷暴力; (2)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经常性的威胁、恫吓、辱骂,造成对方精神疾患的; (3)以伤害相威胁、以损害家具、伤害动物、打骂孩子相恫吓造成对方精神恐惧、安全受到威胁等等。 3、性暴力 (1)经常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造成伤害后果的; (2)酗酒后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致对方不堪忍受的; (3)以暴力方式强行对配偶实施变态虐待的行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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