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案件发生地应当报告。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条例》第九条的规定,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管辖。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的,...
应该在案件的发生地报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条规定,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那户口和档案是必须一体的。如果你的户口是拖挂在你工作所在地的亲戚处的话,档案就可以自带,放到哪里都行;如果你户口是在单位的话档案必须放在户口所在地吗,人事档案也必须在单位的。如果户口是在原籍的话,那你的档案也是自带,放到人才市场就可以。
报警的话,警察会根据各种不同的警情分别处理。与报警人户口所在地联系的情况是非常少的,我目前能想到的只有这种情况:报警人在自己的户籍地用固定电话打110宣称自己要自杀,警察通过查询电话确定地址后,会马上跟该地址的派出所联系。其实的报警情况,接到报警的人派出所会自己处理,一般没有必要与报警人户口所在地联系。
1,不是必须要在案发所在地报案。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但是一般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一)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 (二)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3、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4、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08人已浏览
332人已浏览
499人已浏览
3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