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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不一定都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是婚后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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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6、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8、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9、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农村宅基地的房子比较特殊,由于土地性质是集体所有。而且根据法律规定,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宅基地上房屋没有通常所见的房产证,只有宅基地,而且宅基地证上只登记一人名字,不像房产证一样可以同时登记多名产权人的姓名,那么判断宅基地上房屋的归属的方法如下:农村宅基地上的房产的权利归属一般以建房申请书上核准的申请人数为准。如果夫妻双方均属建房申请书的核准人员,那么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分割房产。否则即使一方户籍已经迁入宅基地房屋,也不能仅凭户口登记而主张宅基地房屋的分割。如果宅基地房屋属于家庭共有财产的话,需要考虑宅基地房屋建造的实际出资以及在宅基上房屋建造过程中所付出劳动等的情况,先在家庭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夫妻共同财产后,才能离婚时再行主张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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