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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房屋拆迁评估费 (1)动迁户数在100户(含100户)以下的居住房屋,由拆迁评估当事人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2元为基础,在上下浮动不超...
国有土地企业评估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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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房屋拆迁评估费 (1)拆迁范围内房屋评估户数在100户以下的,以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评估收费标准为8元/平方米;评估户数在100户以上(含100户)300户以下的,评估费收费标准为7元每平方米;房屋评估户数在300户以上(含300户)800户以下的6元每平方米;评估户数在800户以上(含800户)为5元每平方米;以上标准可视情况上下浮动20%. (2)房屋评估收费包含住宅和非住宅房屋,拆迁企、事业单位房屋确有特殊情况需另行评估的,收费标准由评估个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3)评估私房按独立产权证一证一户计算,直管产、单位自管产房屋按住房租凭证一证一户计算。 2、城市房屋拆迁评估专家鉴定费 房屋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按规定申请专家鉴定,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住宅房屋按评估房屋每建筑平方米10元标准收取,不足800元的按800元收取;非住宅房屋按评估房屋每建筑平方米15元标准收取,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关于被拆迁房屋的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评估流程一般如下: 1、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接受评估任务。专业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的委托后开展具体评估工作。 2、房屋评估前的准备。就是准备好产权登记资料、房屋建筑资料、土地资料等必须的资料。 3、评估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就是指评估人员对被拆迁房屋的各项技术资料进行现场测定。 4、相关资料的综合分析。这一程序的主要目的是合理地确定被拆迁房屋作价补偿的基本数据,为补偿提供可靠的依据。 5、编写相关评估报告。评估人员综合被拆迁房屋资料,提出作价评估意见,具体确定被拆迁房屋价格的重要过程。 6、评估复核和审批。在评估工作人员完成评估工作后,由复核员到实在进行复核,复核后报审批人员进行审批。
根据国家计委、房地产估价收费标准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该收费标准就是按照房地产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 具体标准是: ①房地产价格总额在100万以下(含100万的),按5‰的费率计收; ②房地产价格总额在101万以上至1000万的,按2.5‰的费率计收; ③房地产价格总额在1001万以上至2000万的,按1.5‰的费率计收; ④房地产价格总额在2001万以上至5000万的,按0.8‰的费率计收; ⑤房地产价格总额在5001万以上至8000万的,按0.4‰的费率计收; ⑥房地产价格总额在8001万以上至1亿的,按0.2‰的费率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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