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确定保管费,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视为无偿保管。 《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使用期限确定规则是: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有明确约定,肖像权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肖像权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第十八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起计付。利息应该跟着本金走,应当什么时候支付本金,未按约定支付的,就应当什么时候支付利息。
合同约定优先,是处理合同纠纷的一条,基本规则。一旦当事人对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履行费用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法律也是首先要求当事人协议补充。买卖合同中,双方对付款时间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的,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达成补充协议,既达不成补充协议,又不能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时,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价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5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2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