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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救济的渠道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在行政处罚中当事人的法律救济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是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服该行政处罚,应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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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就行政处罚原则救济原则如下: 行政处罚救济原则,是指具有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和组织,在行为人违反行政法规,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时,必须为其提供救济途径,否则,就不应对其实施处罚。 目前我们行政处罚的救济方式有:要求举行听证、申请复议、向法院起诉、请求行政赔偿等。
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有两种: 一是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具体包括行政诉讼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对人的效力和对事的效力。
根据一事不再罚原则,针对一件事情同一部门只能做出一次行政处罚行为,你所说的是行政处罚种类并罚,不算两个行政处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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