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婚后买的房子没有特殊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以平分。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主张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主张对其共同购买的房屋进行分割;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该房产是双方婚后购买,那么应该认定为共同财产。但是,双方对该房产有过书面约定的除外。根据《》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同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二)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是平分房屋。(三)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需要指出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还贷。如果购房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房屋就是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离婚的时候必然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没有就财产分割达到一致意见,或者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起诉离婚,财产分割,首先是一方提出诉讼请求提交起诉状等诉讼材料。法院认为,如果符合受理的条件,就会予以受理,受理之后会通知双方调解或者是开庭,双方进行辩论,举证,质证等等,最后法院作出判决或者是出具调解书。 具体流程为: 1、写好起诉书,向法院递交起诉书; 2、按时提供相关证据; 3、按照法院通知准时出庭应诉; 4、法院判决。如果对于判决不服在上诉期内可以上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05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267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