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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应积极配合鉴定人员,积极提供相关伤害资料、物证和检查材料,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查。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虚假、提供伪证。...
(一)鉴定机构的选择,因现在法医学鉴定已经市场化,所以应选择在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来做,避免到法院后因鉴定资质问题导致鉴定结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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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伤残鉴定是在合法正规的机构进行的,其收费标准也是符合规定的,在做完了伤残鉴定,受害人应该要保存好收费单据,以便日后索赔。 ②受害人去做伤残鉴定的时候,最后把车祸肇事者带上,要让他看到鉴定机构的专业和正规,让其能够信服伤残鉴定的结果。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中的规定,伤残鉴定的结果会是判决的证据之 一,而如果车祸肇事者不信服鉴定的结果,是可以申请法院要求重新鉴定的,到时候要是鉴定结果与之前不一致,那么法院可能就不会支持受害人提出的赔偿要求了。 ③就算是受害人在进行了伤残鉴定之后,结果显示没有伤残,这笔鉴定费用也是可以要求车祸肇事者赔偿的,因为一个普通人不能够在没有做伤残鉴定的情况下,就能够确定自己没有伤残,所以不算是恶意行为。 当然了,在得知了伤残鉴定的结果是没有伤残之后,受害人反复做鉴定的,他的伤残鉴定的费用,车祸肇事者只需要承担第一次鉴定的,后面的不需要理会。 总而言之,车祸伤残的鉴定由谁来承担?根据《办法》第二十九条中的规定,一般是谁先主张鉴定,谁先垫付,然后确定了这起车祸事故的主要责任人之后,由车祸肇事者赔偿给受害人。
1、当事人应积极配合鉴定人员,主动提供相关伤害材料、物证和检验材料,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2、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或提供伪证。提供伪证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3、当事人不得擅自更改法医鉴定的内容,否则鉴定无效。4、对法医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者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鉴定。重新鉴定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情况,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重新鉴定;另一种是申请人民法院委托的伤残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申请重新鉴定。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当妥善保管返还的相关材料、物证和检验材料,以备后用。
1、一定要带上自己的保险合同或者《人参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到法医鉴定中心。避免出现标准不一,而无法得到赔付的情况; 2、意外伤残赔付的出险日期以达到伤残标准的时间为准,即生成鉴定报告的时间为准。如果保单的缴费期临近,请注意在缴费期前做好鉴定并申请理赔,避免多交一次保费; 3、如条件允许,可叫上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一同鉴定; 4、鉴定时务必采用客观的,有相关指标的检查来确定伤情。尽量避免主观的检查。比如,双眼失明的鉴定时,最好采取眼部电生理检查,如没有电位反应,即可表明失明。仅采用被检查人的主观感受的话,难免有作假的嫌疑; 5、鉴定时务必真实反映被检查人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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