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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里涉及到几个问题:你担任公司法人时是否到工商局实施了变更手续已公司名义贷款,债务主体是公司,你只是法定代表人,履行的公司义务。如果再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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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因此,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变更登记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主管地税机关给予贵公司1000元的罚款,是在税法规定的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内,故,是合法的,但是请您看清法律条款是“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是“可以”,而不是“必须”,法不外乎情,您可以向主管地税机关讲清原因、理由,我想也可以不予处罚的。
一、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了还能追究责任吗法人代表简单来说就是,其在职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因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公司。也就是说,法人代表在职权范围内,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行为就是公司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是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如果法人代表故意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就可能受到刑法处罚。所以,要分而论之。公司法人变更了,其之前从事的公司职权范围内的行为直接由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就不能再追究该“前”法人代表的责任。若是严重危害公司利益触犯了刑法的行为,则由其自身承担相应责任。
分情形确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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