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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可以,户籍证明只可以用来证明户口所在地,以及迁移户口所用,不可以用来领取结婚证。 二、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
不可以:户籍证明只能去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凭本人的户口本或者身份证开具,异地不能开具。户籍证明: 1、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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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法定的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或身份证、户口本遗失,则派出所可以出具当事人的“户籍证明”。《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什么要求能够结婚,法律上有限定,需要以下要求就能够去结婚,解决登记手续: 1、结婚必须男女两方完全自愿,不让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逼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纪,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岁; 3、无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符合要求的男女两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未解决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需要以上要求,两方就能够去解决结婚登记手续,去的时候带上以下手续:两方的户口簿、身份证;自己无另一半以及与另一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表明。
会的,按照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的规定,只要你们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持双方有效的身份证件,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即你)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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