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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属于盗窃,根据东西的价值来确定怎样进行处理。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
如果认为该有错误,可以向申请复议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原财产保全的裁定执行。也可向法院提供相应的其他财产担保,申请解除诉讼财产保全。否则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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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告撤诉,如法院允许,会给双方送达裁定书,此次诉讼结束,如被告对该房权属有异议,可另行起诉。 2.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原告无权。可要求法院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依你所讲,1、对方是有过错的,但不清楚你是否将证据在举证期限内提交法院,如提交了有很允分,法院才会认定,对方才会自担一定责任.2、你的损失可以另外提起诉讼,你在对方起诉你时未提起反诉,所以法院不处理,法院是正确的,3、上诉期是从你在实际领到判决书的十五之内,与判决书作出的时间无关。你对法院审理程序完全不懂,你最好请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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